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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拆解設備廠家分享報廢車的申報流程你知道嗎?
在報廢車輛的申報過程中,符合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不符合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底盤嚴重損壞,經檢查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就稱為報廢汽車。 那么,您知道報廢汽車的申報過程嗎?汽車拆解設備廠家今天就來說一說這個事情。
①申請廢品換證的車主將在《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中填寫一份,并加蓋車主的印章;
②注冊并審查申請,并為報廢期結束的車輛簽發《汽車報廢通知書》,對于未達到報廢壽命的機動車輛,在發現車輛檢查符合報廢標準后,應簽發車輛《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輛主持人《汽車報廢通知書》將派遣車輛 到合格的回收公司;
④回收公司在檢查《汽車報廢通知書》后拆除了車輛,并要求將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氣缸體應被打破,框架(底盤)應被切斷,照相機應被拍照,發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并支付剩余價值;
符合國家報廢標準或雖然不符合國家報廢標準的報廢汽車的逾期罰款,但發動機或底盤嚴重損壞,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 經過檢查的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稱為報廢汽車。
如果有關當事方未在30天內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理,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I12條的規定,因違法行為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車主,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少于9個座位的小型普通車是不確定的,但需要及時檢查,十座以上普通車的使用壽命為20年,駕駛拼裝或達到報廢汽車標準的汽車在道路上行駛將面臨處罰。